包头市方正公证处是于2002年4月经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隶属包头市司法局。全处现有工作人员74人,其中执业公证员18人,公证辅助人员56人,全处95%的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4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5月成立党支部,现有中共党员7名。公证范围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公证文书通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了国内外各界人士的普遍赞誉和一致好评。近年来,包头市方正公证处立足包头市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实际,坚持“以服务促发展、以规范保质量、以诚信赢信誉,打造全国一流公证服务品牌”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效率、效力、成本、专业”的服务理念,全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主任安建刚,1989年-1992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律、经济管理系,取得双学位。1985年开始从事公证工作,同年取得公证员资格,1987年取得涉外公证员资格,至今已经在公证行业工作三十余载。现任中国公证协会常务理事、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协会会长、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方正公证处主任。在他的领导及带领下,方正公证处自2004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公证处”、“自治区级文明公证处”、“包头市级文明公证处”,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等39项荣誉称号,有68人次受到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的表彰和奖励。他本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多次被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评为优秀公证员和人民满意公证员、十佳资深公证员, 2011年12月被司法部人社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坚持真实、合法的公正原则,秉承“以人为本,以法为准,便民利民、奉献社会”的工作宗旨,通过公证活动,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完善法律行为,我处与各金融单位、法院、律师事务所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使银行债权免于诉讼,债权得到直接执行,并延伸了公证登记送达等法律服务,使公证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向全市人民承诺: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将以优质高效、热情主动、认真负责的精神,依法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公证法律服务,使公证真正成为社会信誉的平台和安全交往的通道,为人民所接受、所需求。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