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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

1996年2月
内蒙古 包头 青山区
咨询/法律/教育/科研
民营企业
10-50人
300.00万元
企业概述

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6年,现有执业律师25人,实习律师5人,合伙人5人,行政人员3人。本所执业律师均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律硕士研究生5人,负责人:张承根,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46号金顶商务大厦6层。

本所成立以来,本着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在注重培养和发展个人专业特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团队精神,成功地办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诉讼业务。长期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神华煤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机构及大中型国有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先后担任包头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青山区人民政府、东河区人民政府、土右旗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法律顾问、企业破产清算、金融、房地产、公司治理、刑事辩护领域形成了专业团队服务优势。

2003年成立中共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隶属包头市律师行业党委独立党支部,党员律师共11名,占全体律师比例33%,由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党支部书记。

承达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忘社会责任,热心于公益事业,积极捐资助学扶贫帮困,注重未成人及残疾人维权工作。曾被中宣部、司法部等五部委授予“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被昆区人民政府授予“捐资助学先进单位”。 在全体律师的精诚协作、共同努力下,承达所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律师事务所”、荣立“集体三等功”,被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委员会授予“全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中共包头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基层组织示范点”,连续多年被包头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工作优胜单位”。



内蒙古承达律师事务所
所在区域:内蒙古 包头 青山区
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46号金顶商务大厦6层
联系电话:0472-5114119
企业邮箱:nmcd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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